历史沿革

历史沿革

 

 

    三水,因西江、北江、绥江三江在境内汇流而得名。秦朝时期属南海郡。西汉至东晋时期属番禺、四会县。唐朝至明朝属南海、高要县。明朝嘉靖五年(1526),分割南海县34图、高要县17图,建置三水县。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,经国务院批准,1959年3月2日,三水县并入南海县;1960年9月30日,恢复三水县建制;1993年3月29日,三水撤县设市(县级市);2002年12月,三水撤市设区,成为佛山市5个辖区之一。